惠市资源挂出告字[2024]009号 发布时间:2024-06-15 09:00:00 公告信息 网上挂牌出让 惠市资源挂出告字[2024]009号 交易公告 招拍挂出让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内容 惠州市 惠城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市资源挂出告字[2024]009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的规定,经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 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440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7月4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4年7月5日9时至2024年7月19日10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时。 四、 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符合竞买资格的,均可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电子挂牌交易活动。 (一)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 (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4、开发建设企业有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5、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的。 五、 竞买保证金 (一)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332万元。 (二)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六、 竞买申请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一)单独申请: 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新公司的股东必须100%是竞买申请企业作为法人的股东。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联合申请: 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一份联合竞买申请书和协议,协议主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于2个月内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设立新公司。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以新公司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不能按联合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证。如对联合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在审查联合竞买申请人资质时,以联合体内资质最低一方的资质确定竞买资格条件。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七、竞买人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八、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九、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书等材料上传至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由我局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我局将于 2024年7月25日前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成交候选人上传材料的具体操作详见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交易系统新增建设功能操作指南》)。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四)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的提供); (九)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承诺书。 十、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网上挂牌系统确定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转作定金。如竞买保证金不足以缴纳定金,不足部分在交易系统确定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如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后有剩余,余额抵作土地成交价的预付款。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定金可抵作土地成交价款,余额转作成交价款。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付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带齐如下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付成交价款手续: (一)我局开具的成交价款缴款单; (二)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三)惠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 (五)竞价结果通知书; (六)保证金转账凭证。 十 二 、成交价款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土地出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出让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十 三 、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 四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交易中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该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本地块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4.39亿元(含地价);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关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鹿岗片区03单元lg03-01-02-01-01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说明》《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hctj20240010号)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3、招商条件 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0051元/平方米,土地产出率(营业收入)不低于18065元/平方米/年,税收产出不低于951元/平方米/年。其中,土地产出率及税收产出,在项目投产之日起3年内逐年考核,3年内的平均值不得低于上述标准(上述条件,最终以《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为准)。 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至考核期结束前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因企业破产不得终止项目建设及运营。若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乙方确定需要转让该宗地使用权(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时,受让人使用该地块建设经营的项目,须符合惠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及项目入区审核标准,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惠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本宗地交付乙方后,乙方须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水口街道办事处提交项目投资计划书和时间安排表,并按月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水口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直至项目投产。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水口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并由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水口街道办事处对项目用地实施批后监管(具体内容详见该宗地网上挂牌文件)。 (六)挂牌起始价中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七)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十 五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出让方: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2)2117378 交易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联系人:袁工、叶工 联系电话:(0752)7121026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的电子显示屏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7121029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4日 附表: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指标 挂牌地块编号|土地位置|用地编号|土地用途|宗地使用权面积(m2)|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建筑系数(%)|容积率|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绿地率(%)|产业类型 gp2024-9|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鹿岗片区03单元lg03-01-02-01-01地块|lg03-01-02-01-01|一类工业用地|43706.56|43706.56|≥40|1.6-2.5|69931~109266(其中配套设施面积≥16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个,厂房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3个。停车场须按不低于总停车位的10%的比例配置充电设施。|15-20|其他制造业|工业用地50年 相关附件
泗洪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侧6幢、10幢厂房、土地及附属物产权转让 成交日期:2024-06-14信息来源: 江苏 e321324202405002 泗洪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西侧6幢、10幢厂房、土地及附属物产权转让 网络竞价 江苏佳成冷却系统有限公司 19,029,900万元 人民币 1,902.99万元 人民币 2024-06-14
[新疆产权交易所]阿克苏民福康食用菌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阿克苏市柯柯牙街道苹果社区东工业园区厂房及场地交易公告 作者:author信息来源:[e交易]发布时间:2024-06-14 09:00浏览次 n0125fczz240734 2024-06-27 17:00:00 报名中 剩余: 天 小时 分钟 秒 项目名称|阿克苏民福康食用菌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阿克苏市柯柯牙街道苹果社区东工业园区厂房及场地 项目编号|n0125fczz240734|产权子类型|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2024-06-14|挂牌截止日期|2024-06-2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5年6月13日。 标的 概况|评估情况|评估价(元)|1015058.20 评估基准日|2024-05-06 评估机构|新疆金信致诚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1015100.00 租赁方情况|基本情况|租赁方名称:阿克苏民福康食用菌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森 联系电话:18209971024 租赁方承诺|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租赁方决策文件|《阿克苏民福康食用菌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股东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阿克苏良信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事 项披露 |/ 特别 告知 |一、本次出租厂房场地需承租方投入较大资金进行改造、修缮,本次租赁期为8年。 二、本次租赁标的为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总面积为29425.24m2,土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不动产权证号:新(2024)阿克苏市不动产权第0002111号,土地使用期限至2059年9月14日止。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2338.24m2,为钢结构厂房1层,高8米,可用于仓储、机加工等;剩余部分为场地,面积为共计17087m2,其中包括四个附属设施,面积合计为747.35m2,分别是:发电机房面积为144m2,锅炉房面积为151.51m2,值班室为13m2,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为438.84m2。场地整体为硬化地面与未硬化的平整地面,可用于货料堆放场、露天机加工场地。标的目前为闲置状态。 三、本次租赁标的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建筑物部分出租方已提供竣工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意见表。竣工验收报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12495.24 m2,该面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登记面积填写,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登记面积填写,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建设主体与附属设施为同时验收。 四、本次评估的资产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地产租赁价格估价报告》为准,如与实际测量面积或最终权属登记证载面积不一致,成交租金不作调整。 五、本次标的已达“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和场地内平整),交通便捷、东临道路、南临广州路、西临吐和高速、北临永兴路,距离恒鑫建材城1.5公里。 六、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七、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现场踏勘联系人:杨森 联系电话:18209971024。 八、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使用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九、其他详见《房地产租赁价格估价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交易 条件|交易价款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二、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四、本项目整体出租。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101.51万元/首期。 四、租赁期限:八年。 五、租金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15日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从合同生效第五年起(含第五年),每年租金在首期租金的基础上增长4%。 交易 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4-06-14 09:00:00 至 2024-06-27 17:00:00 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缴纳:金额3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6-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一)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承租,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承租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三)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一)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意向承租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承租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承租方承担。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协议租赁。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承租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4.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按以上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如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承租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承租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出租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76.00 自由竞价时间|2024-06-14 09:00:00-2024-06-27 18: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租赁方案.doc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伊特沙 咨询电话|0991-5584018 15809919120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 15:30-19:30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九游会网址j9的技术支持 其他 温馨提示
j9九游会登陆入口首页 > 交易信息 > 国有产权 > 挂牌公告 j9九游会登陆入口首页 > 交易信息 > 国有产权 > 003006001 淮安市经济开发区飞耀北路6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4-06-14 14:20:21 来源: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4-06 http://www.ejy365.com/infodetail/?infoid=n0389fczz240140 淮安市经济开发区飞耀北路6号(日资工业园)1、2、7栋厂房及宿舍楼招租 交易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淮安市经济开发区飞耀北路6号(日资工业园)1、2、7栋厂房及宿舍楼招租 项目编号|zzcq2024061400014 挂牌起始日期|2024.6.14|挂牌期满日期|2024.6.25 批准单位|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4号 出租人名称|淮安开发物流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物概况|1、本次出租标的物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耀北路6号,本次出租标的为一幢、二幢、七幢厂房及宿舍楼,一幢厂房建筑面积为2038.21平方米,二幢厂房建筑面积为2038.21平方米,七幢厂房建筑面积为2038.21平方米,宿舍楼面积为3086.04平方米,面积共计9200.67平方米;宿舍楼总楼层为4层,层高2.8米,厂房总楼层为2层,层高3.5米;2、本次房屋出租标的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3、本次出租标的物无抵押,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诉讼事项;4、出租人不组织意向承租人集中现场勘察,房产相关具体资料设计方案及图纸请咨询出租人; 租金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江苏国衡中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苏国衡淮安评房字(2024)第0087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7日 租金估价|100.47821万元/年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3年 年租金底价|首年年租金价格为人民币100.47821万元说明:成交后承租方缴纳租赁费用(以成交价为准,每月一交,具体缴纳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其它有关费用承租方自理。 特别事项说明|1、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出租,有优先承租权;2、在租赁期间,水电等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责;3、本次出租标的的业态为:工业生产及员工宿舍;4、履约保证金:20万元。承租人在签定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若无违约行为,待出租方验收完毕后,无息退还承租人。5、意向承租人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6、意向承租人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7、承租人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租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还应承担给出租人造成的一切损失;8、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1、意向承租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须提供复印件);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人的不诚信名录,不得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6、意向承租人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7、意向承租人若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8、意向承租人在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须承诺在出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须提供承诺书原件);9、意向承租方经营业态仅限于制造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10、意向承租方须与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须提供承诺书原件);11、意向承租方根据租赁厂房经营需要,自行向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手续并自行承担消防安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原件);12、本次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或者联合体竞租人参加竞租(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注:承诺书须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备查文件|1、批准出租文件2、产权权属相关证明3、评估报告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5、房屋租赁合同(样本)6、房屋使用安全协议书 其他说明|一、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一)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应提供: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承租的决策文件(原件);4、“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5、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意向承租登记表》请见附件。二、申请程序:(一)本次公开出租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人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注册报名。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4008289082(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人根据意向承租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系统上向意向承租人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年租金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协议租赁。(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逾期则视为放弃。如被确认为承租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可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2、意向承租人在被最终确定为承租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3、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出租人申请,将承租人缴纳的承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出租人,补偿出租人损失。(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规定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交易中心)|刘先生(出租人) 联系电话|0517-83638018|15722953786 投诉电话|肖女士 0517-83638028 附件: 1、意向受让登记表空表.docx 2、租赁合同样本.pdf 3、安全协议书.pdf 123208004694877179 n0389fczz240140
济南聚成精密仪器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5377.02万元债权 挂牌日期:2024-06-14信息来源: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综合交易系统 sdzr240058 济南聚成精密仪器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5377.02万元债权 济南东强水务有限公司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16,380.28万元 人民币 40 2024-06-14 网络竞价 1.信息披露公告期为40个工作日,前20个工作日为信息预披露阶段,该阶段不接受受让申请。 2.标的企业名下智能仪器仪表项目一期,用地性质为一般工业用地。该项目已通过济南市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认定,但尚未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性质尚未变更。 3.因项目原租赁单位及其合作方装修施工,项目房屋建筑结构发生部分改变,尚未完成消防验收,且因装修单位拖欠装修施工款,部分施工人员占据园区。 4.标的企业名下高新国用(2011)第050004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共49858平方米,其中8898平方米用于交警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地上建筑物由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二中队自行投资建设并使用至今,相关建设手续未完善,该部分土地已完成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深化落实程序,后续存在被收储的风险。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证天通(2024)审字 21100437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中心确定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自行解决标的企业名下智能仪器仪表项目验收手续不全、资产占用问题,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转让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自行解决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二中队交警服务中心占用标的企业部分土地的问题。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
[新疆产权交易所]乌鲁木齐市交旅投就业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202号3栋4层-5层房产交易公告 作者:author信息来源:[e交易]发布时间:2024-06-14 09:00浏览次 n0125fczz240733 2024-06-27 17:00:00 报名中 剩余: 天 小时 分钟 秒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交旅投就业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202号3栋4层-5层房产|项目编号|n0125fczz240733 挂牌起始日期|2024-06-14|挂牌截止日期|2024-06-2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5年6月13日。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202号3栋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厂房 所在层数 第四、五层/共六层 租赁面积约(m2) 1980.00 租赁期限 1年 租金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 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须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半年租金,后半年租金承租方应以提前7日预交的方式按《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 /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 应向出租方交付履约保证金27.1万元,并于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前交清。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本次出租房产建造于1998年,1-6层建筑面积共6940平方米,本次出租4-5层面积各990平方米,产证面积尚未分割,钢筋混凝土结构。3栋1至6层简装为玻璃地弹门,内门为防盗门和木门,内铺木地板、瓷砖和橡胶,乳胶漆抹面。装修可用于教学、培训等。教学楼维修保养正常,水、电、暖齐全。目前闲置中。 其他情况 / |标的坐落|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202号3栋|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厂房|所在层数|第四、五层/共六层|租赁面积约(m2)|1980.00|租赁期限|1年|租金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须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半年租金,后半年租金承租方应以提前7日预交的方式按《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向出租方交纳租金。|租金递增方式|/|装修期限|/|承租押金|应向出租方交付履约保证金27.1万元,并于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前交清。|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配套、环境、交通、亮点|本次出租房产建造于1998年,1-6层建筑面积共6940平方米,本次出租4-5层面积各990平方米,产证面积尚未分割,钢筋混凝土结构。3栋1至6层简装为玻璃地弹门,内门为防盗门和木门,内铺木地板、瓷砖和橡胶,乳胶漆抹面。装修可用于教学、培训等。教学楼维修保养正常,水、电、暖齐全。目前闲置中。|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852786.00 评估基准日|2023-12-22 评估机构|新疆昊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1084050.00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乌鲁木齐市交旅投就业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麻亮 联系电话:18097631000 出租方承诺|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三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2024年第三次经营班子例会会议纪要》(经营班子纪〔2024〕3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乌鲁木齐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 一、本次出租房产权利人为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证载用途为厂房,经权利人同意后,进行本次出租。根据权利人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新的承租方承租后,出租方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其余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二、本次评估结果中包含增值税税款。 三、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租赁委托合同无效纠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五、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二、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四、本项目整体租赁。五、本项目接受联合承租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半年租金剩余交易价款及按年租金计算的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108.405万元/年。 四、租赁期限:1年。 五、租金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须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半年租金,后半年支付租金承租方应以提前7日预交的方式按《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交易 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4-06-14 09:00:00 至 2024-06-27 17:00:00 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缴纳:金额542025.00元,截止时间2024-06-2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一)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承租,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承租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三)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一)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意向承租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承租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承租方承担。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协议租赁。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承租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4.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按以上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如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承租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承租方承担。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出租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租赁方案.pdf现场踏勘确认书.pdf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郭靖慧 咨询电话|0991-5584325 15022989725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 15:30-19:30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九游会网址j9的技术支持 其 他 温馨提示
您当前的位置:j9九游会登陆入口首页 > 交易信息 > 农村产权 > 交易公告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 【作者: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3 19:00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分享: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公告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一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 二 | 项目编号 | 2024btwnj00394 三 | 委托方 | 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4年6月13日19:00始至2024年7月1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 年6月13日19:00始至2024年7月2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五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出租标的 | 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租期(年) | 免租金装修期(不/包含在租期内)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 | 1 | 钢架 | 约1800 | 5 | / | 12.96 | 1.5 | 1.3 1、房屋权属情况:无房产证、无土地证,租赁房屋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房屋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2、该房屋消防验收情况:验收。 3、该房屋水电情况:分户,能使用。 4、其他情况:房屋屋面漏水、窗台渗水,室内的电源线损坏由承租人自行维修,费用自付。 六 | 租金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 | 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30日内前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合同终结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证载/租赁用途为 生产、加工。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不得违反文明创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声、刺激性气味等污染的经营项目,如因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八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与竞价。 九 |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列示的标的面积仅做参考,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人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结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结后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十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 |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一)意向承租人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天长分所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天长支行 ;账号: 175202744820 )。意向承租人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出租人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十二 | 登记 | 登记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登记地点: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 。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6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7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5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6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十三 | 竞价程序 | (1)完成现场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jingjia.ahggzyjy.com)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竞买人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点击项目标签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 1000元每年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操作手册-竞买人》。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十四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 ;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联系电话: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无 十七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xx分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出租人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ahaee.com/、https://ggzy.chuzhou.gov.cn/,项目负责人自行填写),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八 |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杨金兰,联系电话: 13955093396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 殷工,联系电话:0550-2392298;(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 技术咨询电话 | 4009980000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 公司住所 )的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项目编号: 2024btwnj00394)” 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附件 2: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 : (竞买人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 (项目编号:2024btwnj00394) ”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 项目编号: 2024btwnj00394” 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缴款人 /缴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 承 诺 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 (项目编号: 2024btwnj00394 ) ” 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承租人,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出租人联系,在出租人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本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 5: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房屋出租人(以下简称 “甲方”): 房屋承租人(以下简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坐落于 间 数 建筑面积 m2 租赁用途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整。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免租金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的)。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 ¥ 元),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 ( ¥ 元)。递增情况: 。 (二)乙方将租金交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首期租金,计: ( ¥ 元),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 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结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合作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3、欠交各项费用达 ( ¥ 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 元 /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 2、甲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 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 元)。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 /否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或约定的其他金额) 。 4、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元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元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交纳。 第十三条: 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相关部门备查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打印 导出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位于广安市前锋区朝阳大道三段房地产(原超臣电子项目)处置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位于广安市前锋区朝阳大道三段房地产(原超臣电子项目)处置 gr2024sc1001701 | 10,052.56 万元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4-06-13 否 | 2024-06-19 否 | 不涉及 1、本次转让标的为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资产位于广安市前锋区朝阳大道三段,为原超臣电子项目,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建(构)筑物共计33523.43平方米(其中厂房3栋,建筑面积21719.52平方米;彩钢棚19处及办公用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11803.91平方米),用地面积为50037 平方米,详见《资产明细表》。项目所在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前,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10万元/次,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3、本次处置标的查看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朝阳大道三段。联系人:李志雄,联系电话:13882669855。 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二、其他事项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j9九游会登陆入口官网(www.swuee.com)展示;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1300599963865y 经济类型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在地区 四川 广安市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奎阁街道青杠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元渊 注册资本 业务无法提供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1300015400517u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24-05-30 批准文号 ——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11511300599963865y|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其他 |四川 广安市 市辖区 |奎阁街道青杠街 1 号|李元渊| 业务无法提供 | 其他服务业 | 微型 |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1511300015400517u | —— | 其他 |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4-05-30 | —— 10,052.56 万元 一次性 一、本次交易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1、本次转让标的为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资产位于广安市前锋区朝阳大道三段,为原超臣电子项目,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建(构)筑物共计33523.43平方米(其中厂房3栋,建筑面积21719.52平方米;彩钢棚19处及办公用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11803.91平方米),用地面积为50037 平方米,详见《资产明细表》。项目所在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2、本次处置标的查看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朝阳大道三段。联系人:李志雄,联系电话:13882669855。 3、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户型、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4、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地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由受让方承担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次转让标的成功受让后,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6、本次转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7、本次转让的标的为现状转让、现状移交。标的交付前与标的有关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物管费等均由转让方负责(因受让方原因延迟办理交付,延迟期限内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承诺协助受让方完成交易标的实物资产、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移交手续。因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时间延长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权登记手续的,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包括权属变更过程中涉及的过户的相关税、费均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9、本次交易成功后,受让方需按定额45000元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缴纳交易服务费。 10、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及《资产明细表》等。 不参与 50 万元 —— 2024-06-19 16:00:00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交易合同后由转让方书面告知交易所原渠道、无息退还给受让方。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名称 操作 样本合同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样本合同|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蔡女士|0826-2556033 王女士|028-86123311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j9九游会登陆入口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j9九游会登陆入口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信息披露风险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四、其他风险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项目编号 sdzr240058 项目名称 济南聚成精密仪器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5377.02万元债权 转让方名称 济南东强水务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100% 挂牌价格 16380.28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4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4-06-1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公告期为40个工作日,前20个工作日为信息预披露阶段,该阶段不接受受让申请。 2.标的企业名下智能仪器仪表项目一期,用地性质为一般工业用地。该项目已通过济南市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认定,但尚未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性质尚未变更。 3.因项目原租赁单位及其合作方装修施工,项目房屋建筑结构发生部分改变,尚未完成消防验收,且因装修单位拖欠装修施工款,部分施工人员占据园区。 4.标的企业名下高新国用(2011)第050004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共49858平方米,其中8898平方米用于交警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地上建筑物由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二中队自行投资建设并使用至今,相关建设手续未完善,该部分土地已完成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深化落实程序,后续存在被收储的风险。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证天通(2024)审字 21100437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中心确定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自行解决标的企业名下智能仪器仪表项目验收手续不全、资产占用问题,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转让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自行解决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二中队交警服务中心占用标的企业部分土地的问题。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欢迎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键词: 招标公告 | 中标公告 | 政府采购 j9九游会登陆入口首页 新闻资讯 交易公开 交易诚信 交易统计 主体信息 法律法规 服务中心 j9九游会登陆入口首页 > 招标公告 济南聚成精密仪器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5377.02万元债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2024-06-13 sdzr240058 济南聚成精密仪器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5377.02万元债权 济南东强水务有限公司 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16380.28万元(人民币) 40工作日 2024-06-13 网络竞价 1.信息披露公告期为40个工作日,前20个工作日为信息预披露阶段,该阶段不接受受让申请。 2.标的企业名下智能仪器仪表项目一期,用地性质为一般工业用地。该项目已通过济南市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认定,但尚未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性质尚未变更。 3.因项目原租赁单位及其合作方装修施工,项目房屋建筑结构发生部分改变,尚未完成消防验收,且因装修单位拖欠装修施工款,部分施工人员占据园区。 4.标的企业名下高新国用(2011)第050004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共49858平方米,其中8898平方米用于交警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地上建筑物由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二中队自行投资建设并使用至今,相关建设手续未完善,该部分土地已完成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深化落实程序,后续存在被收储的风险。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证天通(2024)审字 21100437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产权中心确定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自行解决标的企业名下智能仪器仪表项目验收手续不全、资产占用问题,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转让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自行解决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二中队交警服务中心占用标的企业部分土地的问题。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 建设单位: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2016-2020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鲁icp备09015800号-3 九游会网址j9的技术支持: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