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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石排宏钰鞋业制品厂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丰硕环保 发表于 2024-04-10 16:19 43 0 0 0 2024年04月10日,东莞市石排宏钰鞋业制品厂根据《东莞市石排宏钰鞋业制品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石排宏钰鞋业制品厂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下沙杨屋一路1号(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3'54.878 ,东经113°57'41.025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200m2,建筑面积2700m2。项目主要从事鞋底的生产加工,年加工生产鞋底70万双,其中中底35万双,大底35万双。 项目租用1栋2f厂房,2栋3f宿舍楼的厂区作为本项目的生产车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委托广州粤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石排宏钰鞋业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6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3】12740号。 项目于2024年01日1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92441900ma57407f14001z,有效期为2024年01月15日至2029年01月14日。 本项目于2023年12月竣工,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03月10日,于2023年12月投入环保验收工作,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已具备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报告表审批内容进行验收,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等均与环评审批一致,符合验收合格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13日“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并对照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选址、产品和产能、生产工艺与环评及其批复的内容一致,无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开炼、热压成型冷却用水:项目开炼机和成型机在运行时需采用自来水进行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过水工序用水:项目使用过水机配套的冷水槽对开炼后的塑胶半成品进行过水冷却,过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水喷淋用水:项目打磨工序废气采用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4、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南畬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1、过粉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开练后的塑胶半成品需包裹一层滑石粉,防止后续热压时出现粘合,过粉时投入粉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项目过粉工序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2、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鞋底生产流程中打磨工序需要使用布轮机对对鞋底进行打磨处理以达到增加粗糙度和防滑性的目的,打磨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da001); 3、开炼、热压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项目生产过程设有开炼、热压成型工序,这些工序均需要对塑胶原料加热熔化、软化,主要的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项目将开炼、热压成型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对废气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车间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及辅助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0~80db(a)之间。 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隔振、减振等治理措施,项目四周边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来源于员工活动,主要成分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沉渣、塑胶边角料、次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广东恒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横沥分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废网版、废活性炭。项目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广东粤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与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t/a) 产生 环节 形态 有毒 有害 物质 产废 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 治措施 1 废空压机油 hw08 900-249-08 0.12 空压机使用 液态 空压 机油 1年 t/i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 2 废空压机油罐 hw08 900-249-08 0.012 固态 空压 机油 1年 t/i 3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2.6806 废气处理 固态 有机 废气 6个月 t (五)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不进行电磁辐射的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3日,东莞市石排宏钰鞋业制品厂委托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正常开工,设备正常运行,工况达到79.4%~80.7%,满足验收检测工况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生产,工况稳定,项目打磨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要求。根据《东莞市石排宏钰鞋业制品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东环建【2023】12740号),项目水喷淋装置处理效率取85%。根据监测报告计算的实际处理效率得,项目水喷淋装置实际平均处理效率为85.2%,项目对粉尘废气的处理效率符合环评及其审批意见中废气治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生产,工况稳定,项目开炼、热压成型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根据《东莞市石排宏钰鞋业制品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东环建【2023】12740号),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取80%。根据监测报告计算的实际处理效率得,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实际平均处理效率为82.1%,项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符合环评及其审批意见中废气治理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东莞市石排宏钰鞋业制品厂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dq-2023122207),根据监测结果可知: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水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两者较严值要求; 2、废气: 项目开炼、热压成型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项目打磨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要求;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过粉工序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中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测点位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2类)要求; 4、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已遵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结果,验收期间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东莞市石排宏钰鞋业制品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经营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的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废气、噪声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不符合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工程建设中应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在满足相关要求后进行竣工验收;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市石排宏钰鞋业制品厂 2024 年 04 月 10 日 附件1: 25.5 mb , 下载次数2 附件2: 1.8 mb , 下载次数2 附件3: 768.8 kb , 下载次数2 附件4: 2.5 mb , 下载次数4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后发表评论 0/150 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 丰硕环保 r1 48/50 项目名称 东莞市石排宏钰鞋业制品厂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 广东-东莞-寮步镇 公示有效期 2024.04.10 - 2024.05.10 收起 第1页

验收结果公告
广东省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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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东莞市韩涛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188****1314 发表于 2024-03-12 11:37 55 0 0 0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东莞市韩涛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东莞市韩涛实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03月2024年03月12日,东莞市韩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自行组织验收。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地点、规模东莞市韩涛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沙湖大道南245号,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980m2,建筑面积1579m2,主要从事点读笔保护套、吸塑包装盒、抽杆夹、框条、浇花水管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点读笔保护套220万个、吸塑包装盒480t、抽杆夹500万件、框条100万件、浇花水管300万件。2、主要的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及年用量一览表序号名称年用量最大储存量形态包装规格用途备注1硅胶混练胶28.6吨1吨/年固态20kg袋装开胶外购2pe膜胶纸0.5吨0.1吨/年固态20kg/圈包装外购3纸箱1500个150个固态/包装外购4pvc塑料片材480吨40吨/年固态/吸塑外购5pvc塑胶粒120吨/年10吨/年固态25kg袋装搅拌外购6pvc粉117.06吨/年10吨/年粉末25kg袋装外购7大豆油2.4吨/年0.2吨/年液态25kg桶装外购8黑色母0.3吨/年0.025吨/年固态25kg袋装外购9色粉0.24吨/年0.02吨/年粉末25kg袋装外购10pe膜8.4吨/年0.7吨/年固态25kg袋装覆膜外购11模具25套/年8套/年固态/挤出外购12空压机油0.02吨/年0.02吨/年液态桶装(20kg/袋)润滑空压机组件外购3、主要生产设备序号设备名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对应工艺能源1单螺杆挤出机1#10台型号:65g直径:20-30mm功率:11kw挤出用电配套冷水槽3台长235cm*宽20cm*高13cm冷却冷水槽3台长330cm*宽20cm*高13cm冷水槽2台长500cm*宽20cm*高13cm冷水槽2台长600cm*宽20cm*高13cm2单螺杆挤出机2#1台型号:65g直径:20-30mm功率:20kw挤出配套冷水槽1台长500cm*宽20cm*高13cm冷却3双螺杆挤出机1台型号:65g直径:20-30mm功率:37kw挤出配套冷水槽1台长600cm*宽20cm*高13cm冷却4搅拌机5台容量:75kg搅拌5破碎机1台/破碎6绕线机1台/绕线7组装台1台长5m*宽1m包装出货8热压成型机4台200t(2台)、250t(2台)热压成型9练胶机1台9寸开胶10吸塑机1台20kw吸塑11空压机2台20p辅助12冷却水塔1台5t/h辅助4、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抽杆夹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抽杆夹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2)框条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框条夹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3)浇花水管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浇花水管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污染物标识符号:g1为颗粒物,g2为非甲烷总烃,g3为臭气浓度;s1为废包装材料,s2为塑胶边角料及次品;n为噪声;w为冷却水。5、审批情况:2023年10月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林奕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东莞市韩涛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01月18日取得了关于东莞市韩涛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4〕794号。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二、验收工程变动情况项目建成后的建设内容、规模、主要的原辅材料、主要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都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规划的内容完全一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要求,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如下: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已落实大气环境(有组织)热压成型、吸塑、挤出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1)非甲烷总烃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管理《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管理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las总磷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道,再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挤出、热压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声环境生产设备、空压机等等效a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员工生活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符合环保有关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硅胶边角料及次品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大豆油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危险废物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活性炭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房、路面已进行硬底化处理,并铺设好污水收集管道,正常运行时不会发生污水渗漏。 本环评建议企业对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贮存处、一般固废贮存场所等区域进行地面硬底化处理。同时危废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 用库房和包装工具贮存,厂内库房不位于露天场地,且库房地面已经做好硬化防渗 措施,其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态保护措施不涉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化学品仓库防范措施:(1)设置专门的化学原料仓库,并由专人管理,做好日常出入库登记。(2)化学原料仓库常备吸毡、黄沙、木屑等物,常备防毒面具、防护服、防腐手套等防护用品,发现泄漏物料便于及时吸收清理。(3)卸料及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引起泄漏。(4)化学原料仓库内原料应根据品种不同分类分处存放,严禁混合存放。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防范措施:(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正规设计厂家生产的设备,且安装时按正规要求安装;(2)项目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3)项目活性炭定期更换,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4)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破损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火灾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影响的防范措施:(1)在仓库、车间设置门槛或墁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防范措施:(1)项目危险物质定期更换后避免露天存放,需要使用密闭包装桶盛装。(2)危险废物暂存间要做好防腐防渗、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并设置围堰。因此,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可大大降低,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其他环境管理要求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外建设,需委托有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环境污染治理,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安装主要污染物全过程智能监控设施并实施联网监控;(2)项目需严格控制有机废气无组织废气排放,有机废气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控制、记录等环节需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要求;(3)项目需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4)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5)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做好有关工作,在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二、噪声、废气、生活污水检测结果: 2024年1月,企业委托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项目噪声/废气/生活污水监测,监测结果如下:厂界噪声:厂界噪声东南、西南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要求。废气监测:热压成型、吸塑、挤出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1)非甲烷总烃项目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的要求;臭气浓度项目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项目排放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总悬浮颗粒物项目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项目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项目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的要求。详情数据见报告编号: gdhj-固废、危废1、固体废弃物: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仓应做好防渗处理。2、危险废弃物: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3、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四、验收结论:东莞市韩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与环境影响报告评价规划一致,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有关要求,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和监测结果,废气达标排放,无废水外排,噪声监测结果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公司处理,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同意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可以正式投入生产。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五、后续要求:1、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完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加强应急演练及应急设施的维护保养。公示期:2024年03月12日——2024年04月10日公示地点: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20509mqbxm东莞市韩涛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2日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 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 188****1314 r1 1/50 24 主题 0 回复 900 云贝 项目名称 东莞市韩涛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项目位置 广东-东莞-塘厦镇 公示有效期 2024.03.12 - 2024.04.10 周边公示 [6932] 收起 上一页 下一页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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