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桥生态科技产业园及宇桥湖、滁河干渠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2024-06-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2024-06-14 13:56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宇桥生态科技产业园及宇桥湖、滁河干渠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dfcgz01183 原公告日期:2024-06-0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宇桥湖生态科技产业园及宇桥湖、滁河干渠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cgz01183) 本项目答疑如下: 1.本项目回报机制主要为项目的资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主要包含产业园出租出售收入、科研用房、配套用房出租出售收入、停车场管理收入和充电桩收入等。宇桥湖、滁河干渠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的经营性项目(如停车场、商业门面、游乐设施等)的收入归项目公司所有。 请问本项目工业用地产业园、科研用房、配套用房租售比例是否有限制。如有,请明确可售比例为多少,可租比例为多少。 答:租售比例暂无要求,以项目公司决策为准,但法律法规或政策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2.招标文件要求涉及经营性用地的,项目公司须按照土地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请明确经营性用地出让起拍价格。 答:经营性用地出让起拍价格以届时出让公告为准。 3.在优质采制作软件中,我单位发现该项目上传界面分为“一阶段投标文件”“二阶段投标文件”,且一二标段索引界面内容一致,附图如下: 我单位有如下疑问: 我单位在“一阶段投标文件”上传商务文件资料和技术文件资料后,在“二阶段投标文件”中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只上传报价相关文件,不重复上传商务文件资料,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二阶段投标文件”中相关索引选择无(“一阶段投标文件”相关节点无评审要素的,也均写无)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电子交易系统事宜请致电九游会网址j9的技术支持热线:400-0099-555。 本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未涉及修改的内容均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 联 系 人:赵主任 电 话:0551-6901652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朱工、苏工 电 话:13645695515、18756045886 2024年6月14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4分37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6-14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6-1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附件: 20240614120830答疑澄清_签章文件.pdf 【回复】宇桥生态科技产业园及宇桥湖、滁河干渠生态综合治理项目.pdf
项目信息 长沙振业城四期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 241ua0230817 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628号梅溪湖振业城营销中心 服务 公开招标 房地产业 企业自筹 长沙振业城四期位于长沙市湘江新区梅溪湖国际新城内,南临映日路、西临节庆路、北临枫林三路,出售物业为高层住宅、商铺及无产权车位。 长沙振业城四期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结果公示 长沙振业城四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招标中标结果公示.docx 招标段/包 长沙振业城四期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 241ua0230817/01 总价包干 420000.00 综合评估法 线下开启 是 240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暂定)止出具长沙振业城四期代理审核报告,并配合我司完成长沙振业城四期土地增值税税款清算入库之日前涉税事宜以及本项目后续相关涉税事宜的服务工作,具体以我司要求的实际服务期限为准。 本次长沙振业城四期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招标服务,包括并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对本项目的前期账务处理建议,对本项目税务风险控制提供税务意见; 2.3.2配合本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完毕前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事宜; 2.3.3按照涉税鉴证准则要求对本项目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提供税理税法相关信息及报告,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代理审核报告。 2.3.3 对本项目后续相关的涉税事宜提供服务工作(与税局的沟通解释、项目资料的归集整理、提供相关数据资料等)。 3.1 本次参选资格要求: 3.1.1必须具备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资格; 3.1.2在长沙市有经营业务的事务所,并能自主开展业务。 3.1.3提供一个湘江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业绩。注:(考核期限:近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考核依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1.4其他参选条件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投标人完整的股东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截图或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股东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截图内容不准确或存在缺漏,其投标做废标处理。 3.1.6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及行政处罚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及行政处罚查询截图内容不准确或存在缺漏,其投标做废标处理。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路径为“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行政处罚查询路径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2024-05-10 17:00 2024-05-15 17:00 2024-05-10 17:00 2024-05-20 17:00 2024-05-18 17:00 2024-05-19 17:00 2024-05-20 17:00 海纳物资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hn.zhenye.com/ 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628号梅溪湖振业城营销中心 成交内容 2024-06-14 12:00 2024-06-17 12:00 长沙振业城四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招标全部内容 成交结果信息 湖南财业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58000 招标人信息 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映日路长沙振业城营销中心 陈敏 15973192870
j9九游会登陆入口首页 > 交易信息 > 国有产权 > 挂牌公告 j9九游会登陆入口首页 > 交易信息 > 国有产权 > 003006001 南京市秦淮区开源小区二村8幢25号107室转让 信息发布时间:2024-06-14 00:00:00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4-06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gycq/071003/071003002/20240614/54bd29cb-bff0-4406-99bf-c31cb6cc16e0.html report 编号:2023320100zx00001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市秦淮区雨花幼儿园委托,就其转让南京市秦淮区开源小区二村8幢25号107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转让方:南京市秦淮区雨花幼儿园 1.2 标的名称:南京市秦淮区开源小区二村8幢25号107室 1.3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1)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年12月3日)。 (2)南京市秦淮区中华门办事处《关于同意雨花幼儿园出售房屋的批复》(宁秦中办【2023】16号) 1.4 挂牌起止日期:|2024年6月14日—2024年7月3日 1.5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1.6 标的预展 (1)预展期限:2024/06/18到2024/06/20(9:00-16:00) (2)预展地点:标地物所在地 1.7 转让方式: (1)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南京市秦淮区开源小区二村8幢25号107室房产,该房产建筑面积63.82m2,目前土地证登记的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转让方已于2023年7月28日缴纳土地出让金,本次转让后土地性质可变更为出让,转让标的可正常办理产权变更。 (2)标的资产性状以现状为准,交易中心向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交易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交易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3)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拆分。 3.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3.1 评估机构:江苏嘉瑞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3.2 评估(价格认证)报告编号:苏嘉瑞诚(资评)(2023)第008号 3.3 评估(价格认证)核准(备案)单位 :南京市秦淮区财政局 3.4 评估(价格认证)基准日:2023年12月20日 3.5 标的评估值(认证价格)(万元):197.0300 3.6 特别事项说明:有,详见评估报告。 4. 挂牌价格及支付要求: 4.1 挂牌价格(万元) :197.0300 4.2 价款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4.3 价款支付期限要求:《成交确认书》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5.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不得采取委托方式参与登记。 (5)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6. 其他要求: (1)本次转让涉及的房产产权过户、相关税费的承担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意向受让方登记前须自行向南京市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及各项规定,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 保证金条款: 7.1 保证金数额: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60万元。 7.2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1)经转让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3)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用户平台获取缴纳码,凭缴纳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到账确认; (4)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7.3 保证金处置: (1)意向受让方如经协议转让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交纳的保证金本金转抵交易价款,成交价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受让方需另行补足; (2)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后,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本金转抵交易价款,成交价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受让方需另行补足;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如下行为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转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不足的部分,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需另行赔偿: 协议转让的,1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2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3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拒绝与转让方签署《资产移交书》的。 竞价转让的,1竞买人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2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放弃购买的;3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4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后拒绝履约的;5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6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拒绝与转让方签署《资产移交书》的;7提供虚假资料的;8存在恶意报价行为的;9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10竞买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受让方登记表(登记时系统自动生成)。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登记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线调用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登记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本人签名)。 意向受让方须在登记期限内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用户平台,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登记,网络登记审核通过后,在登记期内将上述书面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书面登记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或预约送达方式提交至交易中心,到达时间须不晚于登记截止时间,意向方应充分考虑书面登记材料在途时间,确保书面登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中心。 9. 其他说明: (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2)意向受让方做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进行相应实地查勘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3)意向受让方向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现状、质量无异议; (4)交易双方需自确定受让方次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5)收费标准:交易中心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6)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7)房屋的预展及看样事项,请联系李先生(联系电话:13401972417)。 10.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b区2220室、2222室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25-68505992 拍卖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 无 12320100302638405f 2023320100zx00001
明珠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告位经营权转让 2024-06-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 澄清/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进场交易见证书 合同及履约 项目终止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明珠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告位经营权转让 2024-06-14 00:00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经开 20239804-949b-4f69-8ba1-64c704c51998 20239804-949b-4f69-8ba1-64c704c51998 2024/07/03 17:00:00 2024/07/04 10:00:00 明珠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告位经营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明珠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告位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 2024ajjcj00026 委托方 | 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4年6月14日9:00始至2024年7月3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6月14日9:00时始至2024年7月4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交易监督部门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0551-63679206 一、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标的 | 转让期限(年) | 转让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明珠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告位经营权 | 3 | 8.862 | 0.8 基本情况说明: 1.明珠广场地下停车场位于经开区金寨路与新北海路交口东约50米,主要为周边商户以及欧洲风情街客群提供停车服务。现拟确定一家单位负责明珠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告位的经营。 2.广告位29块,合计面积59.08平方米。 (1)北海路入口位广告牌 规格:400cm*160cm,共4块 (2)人行通道广告牌 1规格:260cm*180cm,共2块 2规格:300cm*160cm,共2块 (3)车库顶部广告牌 规格:90cm*40cm,共11块(双面) (4)立柱广告牌 规格:110cm*60cm,共10块 注:广告牌具体式样详见公告上传附件《广告牌详细点位图》,附件仅供参考,以现场踏勘为准。以上广告牌均已安装,如后期进行更换、改造或增设,需经委托方书面同意,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其中更换及改造只允许在原位置进行,且比例不得超过原广告牌面积的20%。 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转让价款支付:转让费用每6个月支付一次,转让期内无递增,先支付后使用。首期转让费用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转账支付,下一期运营费用须提前10日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转让期内,如广告牌面积增加,增加的广告牌面积费用依据首年成交价折合单价据实结算,一旦增设,不得随意撤下,结算期限为:自增设之日起至合同结束之日止。本项目无免费用装修期。 2.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六个月转让费用,履约保证金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合同签订前)提交。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登记及竞价。 三、转让要求 1.经营载体以现状交付,意向受让方应在现场踏勘经营载体,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凡参与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确认了经营载体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所有标的范围内的广告内容由受让方负责设计、制作,并确保对广告内容具有知识产权。 3.委托方对于受让方发布广告具有最终审核权,受让方须在广告发布前将广告客户及发布内容书面报委托方,经委托方审查同意后才可发布;对于审核不合格的广告,委托方有权拒绝发布或责令受让方及时整改,整改后须经委托方审查同意后才可发布。否则,所发生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委托方审核并不作为对广告合法性及不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保证和确认。 4.转让期间,广告媒体所有权属于委托方,受让方仅有经营广告发布使用权,受让方不得在转让期间对转让标的物进行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所有权的行为,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5.转让期内,受让方负责广告位定期清洁、维修工作,所产生的电费、维修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转让期内,受让方负责广告位的安全管理,如因广告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所发布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受让方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不得发布一切违反、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不得发布男科、妇科、性病、人流、不孕不育等与创建工作要求相违背的商业广告,不得发布委托方同行业竞争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8.合同签订前,受让方须向委托方书面承诺: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信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未有行政处罚虚假广告记录的情形、未发布过虚假广告等;如后经委托方核查存在不实情况,委托方可解除合同,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9.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经营权转让合同》。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市场主体库登记 | 意向受让方须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fztb.cn),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提交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分别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交易保证金交纳 |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项目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账号如下: 户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 225015684351000002000675 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九游会网址j9的技术支持电话(0551-66223830、4009980000)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户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经济开发区支行 | 账号: 225015684351000002000675 项目竞价 |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才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1)。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500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2)。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成交人为企事业单位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合同签订生效且受让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额原途径返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异议方式 |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受让方应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总价(3年转让期内的总费用)为收费基数:标的成交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2.4%;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1.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1.02%;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58%;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至10000万元的部分,为0.32%;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为0.12%。交易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hefei.gov.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13339015728 主体库登记 | 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66223292、66223290(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 广告 经营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 经营载体详细情况 1、标的名称及位置:明珠广场地下停车场广告位经营权,位于经开区金寨路与新北海路交口东约50米 2、广告位简介: 广告位29块,合计面积59.08平方米。 (1)北海路入口位广告牌:规格:400cm*160cm,共4块。 (2)人行通道广告牌:1规格:260cm*180cm ,共2块;2规格:300cm*160cm,共2块 (3)车库顶部广告牌:规格:90cm*40cm,共11块(双面) (4)立柱广告牌:规格:110cm*60cm,共10块 第二条: 经营载体 使用期限 经营载体使用期限共3年,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经营载体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经营 费用及支付时间、方式 1、首年经营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经营费用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交清首期费用,以后每期费用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10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凭证。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费用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如乙方经营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不计息退还乙方; 3、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经营期间应承担的转让费用及各项费用,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条: 经营载体 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经营费用后,应于15日内将经营载体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经营载体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合同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付经营载体,则将经营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转让期限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经营载体时应保证经营载体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转让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经营载体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后视为交付完成。甲方应保证经营载体交付乙方之前的电费等相关费用应予以结清。 第六条: 经营载体 收回 1、合同期满或转让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转让合同解除后10日内无条件将经营载体及附属设施、设备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经营载体时应保证经营载体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转让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搬离属于乙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相关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经营载体的装修装饰、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4、乙方同时应结清经营载体使用期间的电费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 5、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经营载体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经营载体。 第七条: 经营载体 的装修改造及维护 1、经营载体使用期间,乙方对经营载体进行装修、装潢、改造,须遵守合肥市相关规定施工,工方案或装修计划书面报甲方同意并报建设规划等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并保证建筑的安全性。改造、装修、装潢工程的报建及工程完成后的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经营载体的装修、装潢、改造工作及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擅自改动或破坏经营载体结构,乙方应立即恢复原状。乙方装潢和使用经营载体不得损坏委托方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因装修和使用经营载体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受让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委托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2、转让期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对经营载体广告位进行更换、改造或增设,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更换及改造只允许在原位置进行,且比例不得超过原广告牌面积的20%。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经营载体及附属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甲方决定;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经营费用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按现状提供经营载体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经营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在经营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经营载体的产权,应提前二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经营载体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5、合同期间,经营载体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经营费用及承担各项费用,合同履行期内经营经营载体产生的电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生政府征收上述未列出项目单与经营载体经营用途有关的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电费标准为:1.2元/度,乙方承担的电费用包括自用部分和公摊部分等公共区域用电,以及正常的电损,具体以甲方最终核定的数据为准)。 3、乙方对经营载体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经营载体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管理、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经营期内,乙方仅对经营载体有使用权利。乙方在经营期间对第三方造成侵害,需要赔偿的,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甲方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5、经营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租赁经营或承包经营、托管经营等名义)整体转让、出借经营载体。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无条件收回经营载体,并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经营期内,因使用经营载体而产生的各种纠纷须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甲方有权对招商合同进行检查,如有违反或超出转让公告和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范围的条款,或拒绝接受甲方检查的,或乙方签署的招商合同未提交甲方备案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无偿收回载体,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合同到期自然解除的,乙方经营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经营时间结算经营费用及各项费用,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经营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1、该经营载体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经营载体拆迁范围的。 2、因经营载体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经营载体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经营载体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因经营载体运营管理权发生变动的。 5、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经营载体,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付的; (六)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经营载体,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 1、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费用达30日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经营载体用途的; 3、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经营载体或改变其主体结构的; 4、整体转租、出借、转让该经营载体或整体租赁经营、承包经营、托管经营; 5、利用该经营载体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6、逾期30日未支付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费用的; 7、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建乱搭。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经营载体,按延迟的时间对转让期限做相等的顺延。 2、经营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费用据实结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 3、如因该经营载体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六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须承担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经营载体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经营载体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经营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个月的费用。 4、经营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转让费用,除须补交转让费用外,每迟付一天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5、经营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经营载体的,除须按最后一期转让费用标准补交延迟退还经营载体时间段内的费用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200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合同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交纳。 第十三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不再转让经营载体对应的经营权,甲方在经营期满3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经营期满10日内将经营载体交还甲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甲方继续对经营载体进行经营权转让,乙方若愿意继续经营,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新一轮转让竞标,在同等条件下对经营载体的经营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乙方未能中标,应按约定及时清场搬离,归还甲方经营载体。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相关部门备查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1:网络连续竞价须知.docx 附件:广告牌详细点位图.doc 附件2:java系统产权交易操作手册_竞价.docx
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北田村沟)用地报批(含林地手续)技术 服务项目竞争性商公告 (招标编号:xzyzb(2024)-1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北田村沟)用地报批(含林地手续)技术服务 项目竞争性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安阳市龙安区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采购内容: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北田村沟)用地报批(含 林地手续)技术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审批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土地勘测定界、土地质量评定等级报告、权属调查、地灾评估、社会风 险评价、林地于续、征地组卷报批等相关工作,其成果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最终取得主 管部门批复文件;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2.3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 及规程,符合国家现行标准。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北田村沟)用地报批(含林地手续)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北田村沟)用地报批(含林地手续)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商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供应商需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日的项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近半年任意1月的纳税证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 3.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 京时间,下同),到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辛安东路交叉口北50 米路东)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河南新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辛安东路交叉口北50米路东)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辛安东路交叉口北50米路东)。 七、其他 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北田村沟)用地报批(含林地手续)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商公告 管理局的委托,就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北田村沟)用地报批(含林地手续)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商。 1.1采购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北田村沟)用地报批(含林地手 续)技术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xzyzb(2024)-115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北田村沟)用地报批(含林地手续) 技术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审批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土地勘测定界、土地质量评定等级报告、权属调查、地灾评估、社会风险评价、林 地手续、征地组卷报批等相关工作,其成果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最终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文件: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大。 2.3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供应商需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 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日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近半年任意1月的纳税证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 3.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辛安东路交叉口北50米路东)获取文 件。 4.2响应人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4.2.1获取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3.1-3.7项加盖公章复印 件一套现场报名(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核验原件。 4.3商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商文件售价:300元/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09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辛安东路交叉 口北5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的开启 6.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6月25日09时30分。 6.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人道与辛安东路交义口 北50米路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8.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安阳市中州路南段 联系人:张红刚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0372-3691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辛安东路交叉口北50米路东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15637221527 3.项目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刚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0372-36910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龙安区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南水北调中线河南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红刚 电话:0372-36910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众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太行路238号 联系人:张天宇 电话:15637221527 电子邮件:/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新 有 南限
您当前的位置:j9九游会登陆入口首页 > 交易信息 > 农村产权 > 交易公告 滁州市天长市冶山镇福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老村部租赁(二次) 【作者: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3 19:00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分享: 滁州市天长市冶山镇福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老村部租赁(二次)公告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一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天长市冶山镇福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老村部租赁(二次) 二 | 项目编号 | 2024btwnj00391 三 | 委托方 | 天长市冶山镇福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4年6月13日19:00始至2024年7月1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 年6月13日19:00始至2024年7月2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五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出租标的 | 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租期(年) | 免租金装修期(不/包含在租期内)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滁州市天长市冶山镇福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老村部租赁(二次) | 二 | 砖混 | 约650 | 5 | / | 2.5 | 0.2 | 0.5 1、房屋权属情况:无房产证、无土地证,租赁房屋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房屋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2、该房屋消防验收情况:未验收。 3、该房屋水电情况:分户,能使用。 4、其他情况:内含11台空调,可使用。承租人使用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的结构。房屋屋面漏水、窗台渗水,室内的电源线损坏由承租人自行维修,费用自付。 六 | 租金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 | 租金按年支付,每年10月31日前支付当年租金。先支付后使用。 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合同终结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证载/租赁用途为 办公 。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不得违反文明创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声、刺激性气味等污染的经营项目,如因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八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与竞价。 九 |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列示的标的面积仅做参考,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人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结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结后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十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 |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一)意向承租人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天长分所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天长支行 ;账号: 175202744820 )。意向承租人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出租人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十二 | 登记 | 登记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登记地点: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 。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6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7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5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6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十三 | 竞价程序 | (1)完成现场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jingjia.ahggzyjy.com)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竞买人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点击项目标签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 500元每年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操作手册-竞买人》。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十四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 ;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联系电话: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无 十七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xx分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出租人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ahaee.com/、https://ggzy.chuzhou.gov.cn/,项目负责人自行填写),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八 |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干玉田,联系电话:18225805919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 殷工,联系电话:0550-2392298;(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 技术咨询电话 | 4009980000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 公司住所 )的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 滁州市天长市冶山镇福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老村部租赁(二次)(项目编号: 2024btwnj00391)” 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附件 2: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 : (竞买人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 滁州市天长市冶山镇福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老村部租赁(二次) (项目编号:2024btwnj00391) ”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 “滁州市天长市冶山镇福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老村部租赁(二次) 项目编号: 2024btwnj00391” 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缴款人 /缴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 承 诺 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 滁州市天长市冶山镇福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老村部租赁(二次) (项目编号: 2024btwnj00391 ) ” 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承租人,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出租人联系,在出租人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本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 5: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房屋出租人(以下简称 “甲方”): 房屋承租人(以下简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坐落于 间 数 建筑面积 m2 租赁用途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整。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免租金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的)。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 ¥ 元),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 ( ¥ 元)。递增情况: 。 (二)乙方将租金交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首期租金,计: ( ¥ 元),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 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结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合作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3、欠交各项费用达 ( ¥ 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 元 /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 2、甲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 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 元)。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 /否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或约定的其他金额) 。 4、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元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元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交纳。 第十三条: 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相关部门备查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您当前的位置:j9九游会登陆入口首页 > 交易信息 > 农村产权 > 交易公告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 【作者: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3 19:00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分享: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公告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一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 二 | 项目编号 | 2024btwnj00394 三 | 委托方 | 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4年6月13日19:00始至2024年7月1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 年6月13日19:00始至2024年7月2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五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出租标的 | 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租期(年) | 免租金装修期(不/包含在租期内)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 | 1 | 钢架 | 约1800 | 5 | / | 12.96 | 1.5 | 1.3 1、房屋权属情况:无房产证、无土地证,租赁房屋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房屋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2、该房屋消防验收情况:验收。 3、该房屋水电情况:分户,能使用。 4、其他情况:房屋屋面漏水、窗台渗水,室内的电源线损坏由承租人自行维修,费用自付。 六 | 租金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 | 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30日内前支付。先支付后使用。 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合同终结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证载/租赁用途为 生产、加工。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不得违反文明创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声、刺激性气味等污染的经营项目,如因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八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与竞价。 九 |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列示的标的面积仅做参考,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人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结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结后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十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 |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一)意向承租人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天长分所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天长支行 ;账号: 175202744820 )。意向承租人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出租人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十二 | 登记 | 登记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登记地点: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 。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6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7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5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6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十三 | 竞价程序 | (1)完成现场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jingjia.ahggzyjy.com)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竞买人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点击项目标签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 1000元每年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操作手册-竞买人》。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十四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 ;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联系电话: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无 十七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xx分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出租人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ahaee.com/、https://ggzy.chuzhou.gov.cn/,项目负责人自行填写),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八 |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杨金兰,联系电话: 13955093396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 殷工,联系电话:0550-2392298;(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8。) 技术咨询电话 | 4009980000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 公司住所 )的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项目编号: 2024btwnj00394)” 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附件 2: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 : (竞买人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 (项目编号:2024btwnj00394) ”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 项目编号: 2024btwnj00394” 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缴款人 /缴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 承 诺 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镇湖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村镇园区标准化厂房租赁 (项目编号: 2024btwnj00394 ) ” 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承租人,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出租人联系,在出租人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本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 5: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房屋出租人(以下简称 “甲方”): 房屋承租人(以下简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坐落于 间 数 建筑面积 m2 租赁用途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整。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免租金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的)。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 ¥ 元),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 ( ¥ 元)。递增情况: 。 (二)乙方将租金交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首期租金,计: ( ¥ 元),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 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结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合作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3、欠交各项费用达 ( ¥ 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 元 /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 2、甲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 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 元)。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 /否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或约定的其他金额) 。 4、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元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元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交纳。 第十三条: 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相关部门备查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您当前的位置:j9九游会登陆入口首页 > 交易信息 > 农村产权 > 交易公告 滁州市定远县仓镇回民村食用菌大棚租赁 【作者: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3 19:00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分享: 滁州市定远县仓镇回民村食用菌大棚租赁 公告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一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定远县仓镇回民村食用菌大棚租赁 二 | 项目编号 | 2024btwnj00405 三 | 委托方 | 定远县仓镇回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4年6月14日9:00 始至2024年6月27日17:00 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6月14日9:00 始至2024年6月 28日9:00 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五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出租标的 | 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m2)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滁州市定远县仓镇回民村食用菌大棚租赁 | 共一 层 | 框架覆膜结构 | 东至仓镇社区山塘,南至仓镇社区农田,西至仓镇中学围墙,北至仓朱路,面积约6亩(以现场实际勘察面积为准) | 5 | 2.4 | 0.5 | 0.5 1、房屋权属情况:无房产证、无土地证,租赁房屋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房屋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2、该房屋消防验收情况:已验收。 3、该房屋水电情况:有自来水,电已分户,能使用。 4、其他情况:无。 5、承租人使用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的结构。 六 | 租金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 | 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交付前两年租金,第一年合同到期前15天交付第三年度租金,以后租金交付以此类推。 履约保证金为 5000元,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合同终结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为 食用菌种植 。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不得违反文明创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声、刺激性气味等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得从事违法行业,如因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八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与竞价。 九 |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列示的标的面积仅做参考,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人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结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结后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十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 |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一)意向承租人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定远分所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账号188729842867 )。意向承租人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出租人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十二 | 登记 | 登记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登记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6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7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5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6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十三 | 竞价程序 | (1)完成现场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jingjia.ahggzyjy.com)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竞买人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点击项目标签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 1000 元每年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操作手册-竞买人》。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十四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三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50-4288633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定远分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出租人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ahaee.com/、https://ggzy.chuzhou.gov.cn/,项目负责人自行填写),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八 |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张孝芳、董工 联系电话:13865509291、15255001827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安主任,联系电话:0550-4288633,详细地址;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 | 4009980000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 1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 公司住所 )的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 滁州市定远县仓镇回民村食用菌大棚租赁 (项目编号: 2024btwnj00405 ) ” 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附件 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 : (竞买人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 滁州市定远县仓镇回民村食用菌大棚租赁 (项目编号: 2024btwnj00405 ) ”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附件 3 :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 “ 滁州市定远县仓镇回民村食用菌大棚租赁 项目编号: 2024btwnj00405 ” 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 元(大写: 伍仟元整 )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缴款人 /缴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 附件 4 : 承 诺 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 滁州市定远县仓镇回民村食用菌大棚租赁(项目编号: 2024btwnj00405) ” 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承租人,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出租人联系,在出租人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本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 5: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房屋 出租人 ( 以下简称 “ 甲方 ” ): 房屋承租 人 ( 以下简称 “乙 方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 坐 落于 间 数 建筑面积 m2 租赁用途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整。 其中: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为免租金装修期 (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的)。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 ¥ 元),乙方应在 合同签订前 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 : ( ¥ 元)。递增情况 : 。 (二)乙方将租金 交 至甲方指定的账号 (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 。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 交纳 首期租金,计: ( ¥ 元),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 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 终结 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 相邻 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合作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3、欠 交 各项费用达 ( ¥ 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 元 /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 2、甲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 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 元)。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 /否则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 / ( 或约定的其他金额) 。 4、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 元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元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 交纳 。 第十三条: 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相关部门备 查 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 签字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公民 身份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交易公告.doc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关于2024年黄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jzx2024-sh-c-007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黄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1万元, 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农田基础建设项目分别位于黄埭镇鹤泾村、青龙村、三埂村、方埝村、旺庄村等地。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2200亩。 项目区建设项目包括土地平整、灌溉站、引排沟渠、机耕路等农田基础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4年黄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黄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一)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特殊条件: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6-1409:00到2024-06-2016: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509: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6-2509:30 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406号康阳大厦210室 七、其他 一、研佳科技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2024年黄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二、项目编号:yjzx2024-sh-c-007号 三、项目名称:2024年黄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四、项目预算:叁拾柒万壹仟元整(¥371000.00)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得到认可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到工程竣工。 五、参加合格响应单位的条件 (一)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特殊条件: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响应资格。 (四)文件发售时间 出售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 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青龙港路60号苏州港口大厦11层招标代理部 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确认参加本次磋商邀请的单位,请在截止时间前来我公司进行报名(节假日除外)并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上述所要求携带的资料,逾时做自动放弃。 六、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09:30 磋商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09:30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406号康阳大厦210室 七、采购单位 名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中市路1号 联系人:顾芳 联系电话:0512-65792166 八、采购代理单位 名称:研佳科技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青龙港路60号苏州港口大厦11层 联系人:曹梦斌 联系电话:0512-65729727 九、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研佳科技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市容市政管理局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中市路1号 联系人:顾芳 电话:0512-657921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研佳科技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青龙港路60号苏州港口大厦11层1101(东)室 联系人:曹梦斌 电话:0512-65729727 电子邮件:37258270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您当前的位置:j9九游会登陆入口首页 > 交易信息 > 农村产权 > 交易公告 滁州市全椒县西王镇西王村前进组西山山场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 【作者: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1 19:00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分享: 滁州市全椒县西王镇西王村前进组西山山场 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一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全椒县西王镇西王村前进组西山山场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 二 | 项目编号 | 2024btwnj00385 三 | 委托方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西王镇西王村村民委员会 四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4年6月11日19:00始至2024年7月1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6月11日19:00始至2024年7月2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五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出租标的 | 土地所在位置 | 用途 | 面积约(亩) | 租赁期限(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滁州市全椒县西王镇西王村前进组西山山场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 | 西王村前进组西山山场 | 种树 | 100 | 20 | 0.9 | 1 | 1 投标在竞标时需要按公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若竞得人在竞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村签订承包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 | 租金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 | 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 价款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所有租金。 流入方向委托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结且无流入方责任后无息退还。 七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1. 符合下列条件,并是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与竞价。 八 |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出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出租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出租期内,出租所在土地必须由承租方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 (四)出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出租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五)《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土地平整部分及地上作物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出租土地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六)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九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 |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一)意向承租人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全椒分所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 ;账号: 100248189700010001 )。意向承租人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出租人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十一 | 登记 | 登记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登记地点: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椒县政务中心3号楼702) 。 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6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7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5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6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十二 | 竞价程序 | (1)完成现场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登记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jingjia.ahggzyjy.com)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竞买人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点击项目标签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 1000元每年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操作手册-竞买人》。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十三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椒县政务中心3号楼702)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四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全椒分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50-5218923 。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五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全椒分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出租人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hefei.gov.cn/、http://www.ahaee.com/),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六 |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0-5431908(18365097565)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0-5218923;( 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九游会网址j9的技术支持 | 4008503300,0551-66223830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 1: 网络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 (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 及《 农村产权交易 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 (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 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 1)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 3)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 [ 优先权是指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告约定,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的权利 ], 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没有更高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优先权人一旦行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 4)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 5)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 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示为准 。 5、免责条款 (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不承担任何责任。 (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 农村产权交易 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不承担任何责任。 (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不承担任何责任。 ( 4)因系统原因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不承担任何责任。 (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或延迟的,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 ( 1)竞价系统设置等有误的,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有权中止或 终结 项目。采取中止项目的,中止项目时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意向方。待影响竞价系统事项消除后,若竞价时间未结束,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继续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若竞价时间已经结束,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继续竞价、重新组织竞价、发布成交公示或重新公告。 ( 2)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5)款所述情况,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有权中止或 终结 项目,待影响竞价系统事项消除后,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将适时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发布成交公示或重新公告。 7、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 公司住所 )的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 (项目编号:) ” 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附件 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本授权书声明 : (竞买人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处理贵方组织的 “ (项目编号:) ”的意向承租人资格审查、项目登记登记、竞价、领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签订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九游会网址j9的联系方式: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附件 4: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 “ 项目编号: ” 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缴款人 /缴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承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承租人本单位账户。 附件 5: 承 诺 函 致: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我方为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 项目 名称 (项目 编号 ) ” 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承租人,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5、我方承诺,已在公告期间与该项目出租人联系,在出租人带领下进行现场踏勘,我方已向其咨询所有项目相关情况,并确认了项目范围、面积、隐蔽工程、房屋渗漏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并认可本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意向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 6: 合同 (示范文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合 同 签 订 地 点: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 坐 落于 : 间 、 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租赁用途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 《滁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滁州市出租房屋管理办法》 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元)。递增情况 。 (二)乙方将租金缴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期租金,计:(元),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 日 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参加新一轮的房屋招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不得与他人合作经营。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或按延迟的时间对租赁期限做相等的顺延)。 2、甲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 。 4、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 元 /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第十三条: 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